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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院长赵宪杰审理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罪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28日

                            

                            

  7月23日上午,山东省东阿县鱼山镇前翟村农民翟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在我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我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宪杰,担任本案公诉人的是东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洪涛,这是今年我院落实院长带头审案、加强庭审规范化建设、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活动的缩影。

  庭前,由我院院长赵宪杰作为审判长、刑一庭副庭长张学禹作为审判员、西关中学校长赵兴之作为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成员充分准备,认真分析案情,作为审判长的赵宪杰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在庭审过程中,赵宪杰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活动,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有序。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3月份,被告人翟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姜楼镇广粮门村村东南处杨树532株;2014年4月份,被告人翟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鱼山镇宋集村村西处杨树84株。经东阿县林业局鉴定,滥发的林木蓄积量共计93.66立方米。

  院长带头办案更具公信力,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方面能对全院法官起到指导示范作用,通过旁听庭审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亲身倾听群众心声,更好地为群众解决诉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司法。

  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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