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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事案件“处女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8月16日

  说来惭愧,到法院工作二十年,取得法官资格也十多年了,今天才第一次审理民事案件。这一次庭审,让我对民事审判有了一种全新的体验,对自己的弱点和不足也有了更深的认识。

  走向领导岗位以前,我先后在行政庭和刑庭工作,审理过不少行政、刑事案件,还制作过在省内推广的优秀裁判文书,应该说对庭审工作并不陌生。走向领导岗位以后,我坚持业务学习,并选择审判方法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把民事审判作为自己的重点研究领域,并且经常和同志们一起分析疑难案件的审判思路,拟定庭审提纲,共同讨论判决方案,也应该说自己对作为民事案件几要素的证据分析、事实认定、规范基础、法律程序等都有一定掌握;并且由于平时经常接待当事人的来访,自己也总结归纳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与当事人谈话、谈心的方法,不但从没因为自己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激化过矛盾并且消除了大量对法官、法院工作的误解,化解了不少旁人看起来的“硬骨头”,所以还应该说自己不是那种没有群众工作经验、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者,不至于面对“难对付的当事人”这类特殊的群众时就张皇失措。同时,对于今天审理的这个案件,我做了必要而认真的准备,与合议庭成员交换了意见,还专门就一个法律问题跟院内其他领导探讨过,就不算是胸有成竹但怎么也得算是有的放矢了吧?!

  但就是这样,亲自主持庭审,仍然让我有了近乎崭新的面对,唤起了蛰伏的记忆和技艺,最终有了新的反思和收获。

  案子的起诉案由是共有纠纷,但实质还是遗产继承。三名原告和被告以及两名第三人是亲兄弟,在父母去世后就父母的遗产打过多次官司,对立情绪很大,以前某次庭审中差点打了起来。并且双方年龄都已经很大,被告是弟兄几个里面年龄最小的,但也快60岁了。基于平时接待当事人尤其是年老当事人的习惯,我仍旧先向双方当事人分别投以友善的一笑,试图先取得当事人对我的一个情感接受基础。然而大概就是我的微笑与友善,让法庭的威严感打折,因而原告之一居然在我核对当事人身份时毫无必要的对我进行反驳,而且语气相当不屑,我能够分辨出他吞回去的几个音是我们聊城土话里面不大干净的口头禅。这下子我立刻清醒地意识到,绝对不能把庭下接访的经验和态度带到庭审中来,这绝对不是我展示温暖传递关怀增加理解的场合,这是开庭!十多年前审理刑事案件时威风八面的“赵阎王”立刻归位,我必须传递给他们一个明确的信息:虽然你们是老年人,虽然我平时会对你们相当尊重和忍让,但今天,你们要知道什么是法律的威严。于是我目光冷峻的盯着他,一字一顿地继续询问,他僵持片刻就不再敢与我对视,眼光里流露出来的已经是几分惊怯,语气也变得低调平和。这一番眼神较量后,他在整个庭审中都没有什么出格举动。

  意识到法庭不是个以情感人的地方后,我才发现今天这个案子其实是暗流涌动:双方矛盾相当激化,随时能打骂起来,并且年龄都这么大,身体状况一般,要说出什么突发疾病都是有可能的。于是稍微有些紧张:这些可都是我平时单方接触当事人时根本碰不到的啊!有时虽然他们也很激动,但我总是能够用微笑、用言语甚至温和热情的肢体动作伴随这诚意和忍让(他们要是说些过头话包括脏话只有不多,我就装听不到)来应对。但庭审中可不是这回事,我能够忍受当事人不干净的话语,对方当事人可就不能忍让了,他们肯定会还击、回骂,那这次庭审就会乱成“一锅粥”。

  紧张产生急智,在听完原告宣读的起诉状和被告宣读的答辩状之后,我先指出双方在陈述中都分别使用了带有人身攻击性质的词汇,对此法庭予以批评和训诫,然后告诉他们庭审不是宣泄情绪的地方,双方的发言都要围绕争议的事实,不要对对方进行人身评判甚至攻击,否则法庭将动用纪律予以制止。开庭前书记员已经照章宣读过了纪律,我又针对性地就人身攻击问题做了训诫和提示,并且在讲话过程中我分别冷漠、严肃地盯视当事人两秒钟左右,用眼光传递了更多的信息,用法庭的威严之气压住了他们平时积攒的怒气,使得他们能够相对平和地进行本次庭审——虽然在法庭辩论时有些过头话语,但在我敲响法槌后都能够迅速地安定下来。

  即便如此,平时接访养成的积习仍然差点让我说错话。一方当事人过多地陈述了与案件无关的生活事实,于是我引导他将和争议焦点有关的问题表达清楚——这时我习惯性地想加一句:“老大爷,您慢慢说”。幸亏还没有把“老”字说清楚我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从而变成了口中冰冷的“原告某某”。如果当时真的出现这句话,不但会影响法庭的严肃,也肯定会被对方当事人怀疑我与此方有不正当关系从而降低日后判决的可接受性甚至引发上访——我自己接待的因为法官只言片语导致的来访就不在少数。

  当然,对双方当事人的体谅并没有因为语气的冰冷而放弃。由于当事人都属于老年人,我在庭审过程中先后两次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需要休息,在得到确实不需要的答复后才继续进行庭审。这大概算是法律的人文关怀一种体现吧!

  庭审之后,书记员告诉我两个老头在核对笔录时嘟囔了几句,说今天这个审判长审的还真不错,我心里居然一下子非常灿烂。这些年大大小小获得不少荣誉,得到不少感谢,似乎都没有这句话更踏实、更中听,因为它毕竟是对我作为法官的基本能力的认可。

  开庭审案应该算是党员法官改造客观世界的一部分,是用我们的知识和技能在生活中处理纠纷、实现法治。自己在这次改造客观的过程中拾起并锤炼了已经生疏的技能,是一种收获,但如果放到自己的主观世界里看这次庭审,我的收获更多、也更大。

  “四风”中的官僚主义,我一直认为跟自己无关。我一向认为只有那些内心虚弱的家伙才需要用所谓的官架子来维持自己,真正强大的灵魂永远是谦卑、温和的,而且一个正科级虚职(基层法院副院长属于副科级实职,可以享受正科级审判员待遇)如果也摆谱,那会恶心的我自己无法接受。所以坦率的说,我并没有官僚主义中摆架子、充大腕的恶习。然而,今天的庭审让我看到了另外一方面的官僚主义:那就是我已经养成了一种乡愿式的官僚主义!见到群众就笑脸相迎,端茶让座,倾听苦水,这是我颇为骄傲的工作方式,我已经潜意识里把它作为唯一正确的工作方式,从而让自己在庭审过程中差点栽跟头。我有时候还常常觉得一线办案的同志们态度不大好,常常觉得他们没有我有群众观念,其实他们只是在用自己的严肃来传递法律的权威。而且对手里都有大量案件的法官来说,长时间的倾听当事人倾吐心理淤积的苦水是非常影响效率的事情,所以他们常常不得不打断当事人无关的生活事实陈述。这是我们这些作为处于二线的“指挥员”是无法直接体会到的呀!自己还常常认为自己和同志们情谊深厚完全没有隔阂,知道庭审乃至办案中的所有酸甜苦辣,但梨子的滋味不亲口尝尝,永远不是真滋味。想到这些,汗就出来了,自己身上的官僚主义还真是不少。

  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担当,我也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有担当、敢负责的干部。同志们遇到的麻烦,我从来没有推诿过,我要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和群众谈话,要么把群众喊到我办公室里茶叙让同志们继续审理其他案子。甚至法官出现不影响当事人任何权利的小瑕疵(比如庭审笔录中核对当事人的法律依据打印错误),当事人抓住不放小题大做时,我从来不让法官与他们正面接触,自己反复地不停地道歉直到感化他为止也绝不让审理法官说半句道歉。法官挨了打骂,我也亲自带领法警前去抓捕;有外边的压力,我绝对会冲在前面顶上去。所以我觉得自己够爷们儿,是条敢担当的好汉。然而我其实一直在这种自我满足中完成自我欺骗:我一直在逃避审理案件!我其实是怕麻烦,怕被程序、审限压的喘不过气来,怕被中院发改丢人,怕被人讥讽为作秀出风头,怕被人怀疑想从案件中谋取好处……怕字当头,哪里有什么担当的勇气!我满足于指挥甚至教导法官们办案,但自己也是法官,连个案子都不敢办,真的敢说自己尽职尽责吗?——想到这些,满脸羞愧。

  幸好,上级法院要求院领导亲自办案,我没有了任何逃避的借口;幸好,自己毕竟还是有些担当感的,没有挑拣一些缺少技术含量的、标的额很大听起来很“重大”的案子来应付公事,而是让同志们各挑一个自认为最难办的“硬骨头”给我。所以,我才有了这么一次重温庭审驾驭能力、提高司法技能的机会,我才能在这么一场很普通的民事庭审过程后反思自己的主观世界,进一步观照了自己的灵魂。

  (作者系东昌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编辑:王希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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